
今年三月調查局航調處專案人員前往台中銀行潭子分行執行搜索。(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中部萬里開發公司董事長洪岳鵬為首的詐欺洗錢集團,勾結台中商業銀行四家分行的高層主管,利用虛設行號開設人頭帳戶,並透過調高轉帳限額、規避異常申報等手段,掩飾非法博弈及詐騙所得;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初步清查,偵破洪男集團洗錢總金額高達三十六億四千萬餘元,已依法查扣價值約二億六千九百一十萬元的資產,依違反刑法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罪,將洪男及銀行主管等多人移送檢方偵辦起訴。
調查局航調處指出,這起重大金融洗錢案於去年十二月接獲情資後,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裕峯、楊凱婷指揮,動員包含航調處台中站、高雄站、台中市調查處、中機站及中市刑大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於今年三月間發動搜索,成功瓦解該內外勾結的洗錢鏈。

專案人員前往台中銀行潭子分行執行搜索。(記者孫義方攝)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集團洪姓負責人為隱匿詐欺及線上博弈的不法所得,買通台中商銀潭子、北屯、中正及頭份等四家分行的經理級主管;要求這些行庫主管涉嫌違反作業規定,幫助集團以佳X、潮X等十二家虛設企業社名義開設帳戶,甚至大開方便之門,允許在行外開戶且不留存影像照片。
為了加速贓款轉移,涉案銀行主管更違規調高帳戶的鉅額轉帳額度,並包庇延遲向主管機關申報異常交易;協助該集團藉此將不法所得迅速匯入這十二家虛設行號帳戶,隨即利用網路銀行密集轉出,層層洗錢以隱匿資金去向;調查局航調處表示,目前已聲請查扣洪男等人名下的不動產、銀行存款、股票及多部名車,總計金額逾二億六千萬元。

專案人員查扣萬里開發公司董事長洪岳鵬名下的邁巴赫豪車。(記者孫義方攝)
航調處並強調,依《洗錢防制法》,金融機構對於一定金額(現行規定為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的現金交易,或符合可疑特徵的轉帳行為,負有向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申報的義務;但銀行高層主管勾結犯罪集團從事洗錢,嚴重擾亂國內金融秩序,重創民眾對金融機構把關的信心;未來將持續促請金融機構落實「認識客戶(KYC)」及交易審核措施,並確實申報可疑交易,嚴防虛設行號成為洗錢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