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男假冒移民署官員誆聘清潔工,銬逃逸女移工劫財劫色重判十四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游姓男子在去年間,假藉高薪聘僱外籍清潔工,誘騙一名印尼籍逃逸女移工出面,隨後假冒移民署官員,以手銬控制被害人、搶走手機,恐嚇若不從將直接遣返,將女移工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台中地院近日審結,將游男依強盜強制性交罪,重判十四年。
判決指出,游男在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底,透過不知情的印尼籍女子「塔莉」居間聯繫,佯稱欲以月薪四萬五千元聘僱外籍清潔工。塔莉隨後在影音平台抖音發布招募影片,被害的印尼籍女子,因逃逸移工身分極需工作,瀏覽影片後誤入陷阱,與游男相約同年六月一日傍晚在台中市西屯區三信公園見面。
案發當晚六時許,游男駕車接駁印尼女子,見女子正在與配偶通話,竟突然停車,持事先準備好的手銬將她雙手銬住,強行奪走女子手機切斷通話。游男隨即向嚇壞的女子謊稱是移民署官員,恐嚇稱「若不乖乖聽話陪睡,就立刻送去移民署遣返」,女子因畏懼遭遣返,不敢反抗,游男在當晚七時許將她載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台中地院審理時,游男雖坦承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強盜手機,辯稱是當時是載女子前往移民署,領取通報失聯移工的獎金,女子自願交出手機,放置在擋風玻璃下,性行為後也有給女子兩千元。法官審認,游男在警詢時曾自白,拿走手機是為了防止女子報案,事後更將該支手機以六百元變賣給不詳商店,足證其具有不法所有意圖。
法官指出,游男為逞一己私慾,利用逃逸移工深怕遭查緝遣返的弱點,僭行公務員職權,還施以手銬等強暴脅迫手段,嚴重侵害被害人的身體、行動自由及性自主權,令人髮指,犯罪事證明確,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刑十四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