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警老婆與人有債務糾紛,竟持美工刀割破輪胎洩憤,判處拘役四十日,可上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吳姓員警,因太太和傅姓男子的父親有債務糾紛,吳男不滿傅男的父親避不見面,民國一一三年底,竟持美工刀將傅男停在停車格的機車前後輪胎割破,傅男發現後報警查獲,吳男在台中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雖有意以兩萬元和傅男和解,但傅男不接受,法官審酌吳男身為警員卻不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依毀損罪判處四十日拘役,可易科罰金。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稱,吳姓男子配偶與傅姓男子的父親有債務糾紛,吳男不滿傅男的父親避不見面,一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八點多,發現傅男的機車停在台中市警局第三分局轄區一處機車停車格,竟持美工刀刺破前、後輪胎,傅男要騎車發現機車無法使用報警處理,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才查出是吳男所為。
檢方調查時,吳男坦承犯行,並有相關監視器可佐證,檢方依毀損罪嫌將他起訴。台中市警局則表示,吳男犯案時為在職員警,不過目前已退休離開警界。
台中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吳男為在職警員身分,因配偶與人有債務糾紛,未思以理性、和平對談方式解決紛爭,竟持美工刀刺破傅男機車前後輪胎致毀損不堪使用,所為實屬不該,審酌欲以兩萬元和對方和解,但傅男不接受調解破裂,判處拘役四十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