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用「玩具鈔」假換匯調包現金 專騙越南移工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台中男子宋岳庭加入詐騙集團,涉嫌鎖定在台越南移工,在臉書刊登「高匯率免手續費換越南盾」假訊息,等被害人帶著現金面交時,再以「幫忙清點鈔票」為由,趁機將真鈔偷換成夾雜「玩具銀行」字樣的假鈔,短短兩次犯案就騙走逾44萬元。全案經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臺中市第三分局偵辦並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參與犯罪組織、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及洗錢等罪,判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

▲詐團用「玩具鈔」假換匯調包現金 專騙越南移工(示意圖/記者鄧力軍AI生成)

判決指出,宋岳庭加入一個專門從事「假換匯真詐財」的詐騙集團,集團成員透過臉書越南社團張貼「新台幣兌換越南盾」、「免手續費匯款回越南」等廣告,吸引在台越南籍人士上鉤。

宋男在集團內負責提供租賃車輛、玩具鈔以及聯繫車手等工作,再由其他成員出面與被害人面交取款。其中一起案件發生在111年6月,越南籍男子阮文雄看到臉書貼文後,與對方約在台北市中正區面交35萬元換匯。當天詐團成員駕車到場,假意幫忙清點現金,實際上卻趁機把其中34萬2000元真鈔,調包成夾帶369張玩具鈔的假鈔,再藉口下車上廁所後逃離現場。

另一起案件則發生在同年7月,越南籍女子馮氏商因孩子生病,想匯款回越南,在臉書聯繫詐團後,帶著10萬2000元赴約。詐團同樣以清點鈔票為由,將其中10萬元真鈔換成99張玩具鈔後離去。警方後續追查發現,宋岳庭多次出面租車供集團犯案,並提供玩具鈔及協助聯繫車手。警方搜索其住處時,也查扣手機、玩具鈔及現金等物。

宋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犯案,辯稱只是幫朋友租車,不知道對方拿去詐騙。不過法院根據共犯證詞、租車紀錄、通訊內容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他確實參與詐騙集團運作。

法院指出,宋男雖非詐團主嫌,但負責提供作案車輛、假鈔及聯繫取款等重要工作,對犯罪具有關鍵性;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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