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歲少女IG連戰二男,車震開炮超商廁所啪啪全都來,二男全都認。(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年僅十五歲國中少女,透過IG先後結識兩名男子交往,並分別在房間、車上及超商廁所激戰,少女母親直到接獲女兒同學告知氣得報警,台中地院近日審結,認為兩男明知少女未成年仍與她發生性行為,分判刑四月並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經調查,第一名A男前年十二月透過IG認識少女進而交往,明知對方當時才十五歲,仍忍不住在去年一月凌晨,在少女住處房間內發生性交行為,接著沒隔幾天,兩人又衝進某超商廁所,由少女替他撫摸生殖器,猥褻得逞。
兩人分手後,少女又透過IG結識B男,B男同樣知道女方未成年,仍在去年二月凌晨,駕駛轎車停放少女住處附近,接著兩人在車內激戰車震;少女母親後來接獲女兒同學告知,氣得帶少女上醫院驗傷並報案,警方依據對話截圖、超商監視器與驗傷單等鐵證,將兩名男子移送法辦。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時,兩名男子均坦承犯行,其中A男與少女母親和解,B男也承諾賠償分期付款中,法官最終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A男有期徒刑四月、猥褻罪二月可易科罰金,緩刑三年及接受二場法治教育,另B男則被判刑四月,緩刑二年,須接受二場法治教育,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