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姓癌女入住養護所竟枉死經查遭虐,何姓等三名生活服務員被起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罹患癌症且合併身心疾病的張姓女子,因受監護宣告入住養護所接受二十四小時照護,未料先是在深夜如廁後遭照護人員以拖行方式帶回寢室,造成全身多處受傷,兩個月後又在用餐時噎到窒息,癱坐輪椅死亡,台中地檢署認定三名生服員涉犯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近日偵結起訴。
張女民國一0六年起入住台中市一家養護中心,由專人全天候照護,養護所內黃姓女子擔任生服股長,除負責住民照顧外,也肩負照護人員管理及排班工作,謝姓與何姓女子則為生活服務員,負責協助住民日常起居、用餐及如廁等照護事項。
案發於今年二月二十二日深夜,張女睡前如廁,在護理師攙扶進入廁所後,由黃女及謝女接手照顧,然張女不明原因在廁所內停留長達數小時,直到隔天凌晨仍未返回房間,查出黃女與謝女未以適當方式協助張女,而是直接拉住其雙手從廁所拖行返回寢室。
由於張女在地面摩擦碰撞,導致全身出現多處擦挫傷及瘀青,四月二十四日中午,何姓生活服務員餵食張女用餐時,見張女胃口不佳,竟離開現場處理其他工作,張女自行進食時發生嘔吐及嗆食情形,導致呼吸困難並逐漸失去意識。
檢方查出,張女癱軟在輪椅上後,超過十分鐘才被發現異狀,送醫搶救後仍回天乏術,死因為急性肺炎併發異物吸入呼吸道,最終窒息死亡,綜合相關事證認定,何女未善盡照護義務,與張女死亡具有因果關係,黃女及謝女則因不當拖行造成張女受傷,分依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