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姓男子趁金錢豹小姐喝酒醉,三度伸手進裙摸私處,判有期徒刑七月。(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蕭姓男子到金錢豹酒店消費,見所處包廂內一名小姐喝醉、意識不清躺在沙發上,竟趁機伸手進裙內觸摸女子下體三次,女子驚醒後向友人及酒店幹部求助,返家還因情緒激動換氣過度送醫,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蕭男涉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七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蕭男於民國一一三年五月十一日凌晨,與友人及該名女子在台中市金錢豹酒店包廂唱歌、飲酒,直到凌晨四時三十分許,蕭男發現女子已酒醉躺臥沙發上無力抗拒,竟起了色心,趁機將手伸進女子裙子內,觸摸其下體,前後一連三次,每次約兩秒。
女子在睡夢中感覺下體遭到「大力觸碰」當場驚醒,立即透過LINE向友人及酒店幹部告知遭遇,返家後情緒仍相當激動,甚至出現換氣過度情形送醫,醫院也在當天上午通報警方才曝光,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女子除出面指證也提出就醫紀錄、相關鑑定資料,以及案發後向友人求救的LINE對話等證據。
而蕭男始終否認犯行,直到案件經過交互詰問、辯論終結後,才突然改口認罪,台中地院審酌,蕭男為滿足一己私慾,明知女子已因酒醉意識不清、無法抗拒,仍趁機對其伸出狼爪,造成其身心受創,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觀念,實屬可惡。
法院認為,蕭男直到辯論終結後才坦承犯行,且先前否認時並無意與女子調解,直到改口認罪後才表達調解意願,但女子已拒絕,迄今仍未獲得和解或賠償,因此不予緩刑,依乘機猥褻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七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