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賺五千淪詐欺共犯 台積電工廠女工判刑

為賺五千淪詐欺共犯,台積電工廠邱姓女工判刑三月,可易科九萬元,緩刑兩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邱姓女子為賺五千元報酬,將手機門號賣給詐騙集團,詐團以推銷壯陽藥為由,詐得十四萬餘元。檢方偵查時,邱女矢口否認,掰稱手機是給兩歲女兒看的備用機,騎車掉落因「趕回南部台積電加班」才沒掛失,但檢方查出,邱女寧繳上萬元欠費卻不報案,有違常情,依法起訴。台中地院近日審結,邱女在審理時已坦認犯行,與被害人和解,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刑三月、緩刑兩年。

檢警調查,邱女在今年五月十二日向中華電信申辦門號後,為獲取五千元報酬,在台中市某處將SIM卡交給身分不詳的詐欺集團成員。同月二十六日晚間,詐騙集團利用該門號撥打給被害人,佯稱販售壯陽藥,確認收貨事宜。

被害人誤信為真,陸續於五月二十六日、六月十二日、六月二十五日及七月一日,以貨到付款方式支付共計十四萬一千九百九十八元,被害人驚覺受騙報警後,警方循線將邱女查緝到案。

檢方偵訊時,邱女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門號是給兩歲女兒看影片的備用機,五月中旬騎機車時,手機不慎從外套口袋掉落,因急著回南部台積電加班,才未報警或掛失。

檢方查出,該門號在同年八月二十七日因欠費被拆機後,邱女於十一月五日親赴中華電信台南安中服務中心,繳納高達一萬七千二百六十五元的電信費。

檢方認為,一般人手機遺失理應掛失,詐騙集團不會貿然使用,隨時可能被停話的遺失門號作為聯絡工具,邱女寧願繳交高額欠費也不報案,顯違常理,認定其確實提供門號供詐團使用,依幫助詐欺取財罪起訴。

台中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邱女在法院審理期間,已自白認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承諾支付損害賠償。

法官考量,邱女無前科,犯後態度尚可,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判刑三月,可易科九萬元,緩刑兩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依調解筆錄履行賠償、參加兩場法治教育。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