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旺控股集團總裁莊周文 聲請縮減報到天數法官駁回

新力旺控股集團總裁莊周文,聲請縮減報到天數法官駁回。(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新力旺控股集團總裁莊周文被檢方指控經營博弈網站,涉及賭博、洗錢、組織犯罪,三億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中市西屯區住處,且要定期到轄區派出所報到,莊男近日再提聲請,為了照顧病父,希望將一週四天到警局報到,縮減為兩天或三天,但法官認為他有能力逃亡,且未舉出每週報到四次實際嚴重影響生活的事由,判決駁回。

有「百億總裁」稱號的莊周文涉嫌賭博、洗錢等案件審理中,台中地院裁定從民國一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每週一、三、五、日的晚上六點以前,至限制住居的台中轄區派出所報到,莊男因要開車回屏東老家陪伴,並帶罹病的父親看病,強調若要配合晚上六點前到警局報到,等於中午左右就要離開屏東,對於陪伴父親與帶他前往醫療院所回診有很大影響,今年五月聲請將報到時間延後到晚上十一點前。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其主張並非無據,今年五月二十七日裁定將報到時間變更為每週一、三、五、日的晚上十一點。

不過莊周文近日又再度聲請,因回屏東照顧生病老父的需求,希望將前往警局報到的時間,變更為每週一、四的晚上十一點以前,或者每週一、三、五的晚上十一點前。

台中地院認為,莊周文是新力旺集團負責人,其所為賭博、洗錢等行為規模龐大,所涉犯的犯罪事實暨罪名眾多,且是經通緝到案,又具有相當資力及社會經濟地位,在國外資產頗豐,且與外國政府有建立相當綿密的人際網絡關係,有能力在海外生活,有規避刑責而逃匿的高度可能。

台中地院指出,命莊定期至警察機關報到,是透過司法警察監督,約束他的行動,達到確保到庭續行審判及保全將來執行的目的,莊男父親病情雖需有子女陪伴定期回診,但醫師並未建議需於定期回診後返回屏東老家,因此命莊男至限制住居地所屬轄區派出所報到的次數及時間,應不影響其陪伴父親定期回診,且莊未舉出每週報到四次實際嚴重影響生活的事由,認聲請為無理由,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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