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十七歲陳姓男子不遵守法令騎機車手叼香菸(紅圈處),警網上前勸導時,他逃亡十三年秒破功。(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五十七歲陳姓男子日前騎車停紅燈時,因左手刁菸涉嫌邊騎機車邊抽菸遭員警攔下勸導,沒想到身分查核竟意外露餡,陳男拿出友人身分證影本企圖蒙混,聽到警方準備比對指紋,才坦承自己是詐欺、竊盜通緝犯,已逃亡十三年,他的同居女友也被蒙在鼓裡,接獲通知趕抵警所才知道一直跟逃犯睡在一起,當場呆若木雞。
據調查,最直接規範機車行進間吸菸的法條,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第三十一條之一:「汽機車駕駛人行進間吸菸、吃檳榔、講電話、看手機,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者,處新臺幣六百元罰鍰。」除了行進間吸菸的行為本身,如果騎士在吸菸後隨意將菸蒂彈出或丟棄,還會額外觸犯《廢棄物清理法》:「亂丟菸蒂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中市警局第五分局九日說明案情指出,北屯派出所警員游凱森,二日上午巡經北屯區東山路一段時,發現陳男騎機車停等紅燈,左手竟還夾著冒煙的香菸,遂上前攔查並勸導,原本只是一次例行勸導,沒想到接下來的發展卻讓員警起疑。
當游員要求陳男出示身分證件時,陳男從機車置物箱拿出一張黃姓男子的身分證影本,聲稱自己的證件遺失,正在辦理補發,但員警透過警用電腦查詢,卻查不到影本上黃男的相關資料,加上陳男神情緊張,說詞又讓人起疑,研判事情恐怕不單純。
為進一步確認身分,游員刻意打電話聯繫偵查隊,詢問能否透過指紋系統比對,並以無線電通知警網到場支援,眼看警方不只查證身分,還準備進一步比對指紋,陳男知道再也瞞不下去,坦承真實身分,供稱因涉及詐欺、竊盜案件遭通緝,才冒用友人身分躲避查緝,一逃就是十三年,甚至連身邊女友都不知道他是通緝犯。
警方在詢問後將陳男解送台中及彰化地檢署歸案,第五分局提醒,民眾接獲司法傳喚通知應依期限到案說明,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拘提或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