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房術後按摩屬於醫療業務,朱姓按摩師替女客按摩乳房假體破裂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一名朱姓女SPA按摩師,替乳癌術後重建義乳卓姓女子「術後按摩」,前後三十二次、收費二萬五千六百元,結果卓女乳房假體破裂提告,台中地院認定朱女非法執行醫療業務,依違反《醫師法》判處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朱女原在台中市西屯區一家SPA生活館擔任按摩師,並無醫師資格或護理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卻在一一二年九月至一一三年九月間,替罹患乳癌並接受義乳重建的卓女進行「乳癌義乳重建術後按摩」,前後多達三十二次,共收取二萬五千六百元,但造成卓女乳房假體破裂因此提告。
朱女辯稱,從頭到尾沒有替卓女做術後按摩,僅進行肢體、經絡舒緩,但檢方調查發現,衛福部曾正式函覆,認定「乳房術後按摩」屬於醫療業務,應由醫師執行,或在醫師指示下由相關醫事人員於合法醫療院所進行,並非一般按摩業者可以自行施作,比對朱女與卓女間對話紀錄、收款明細及衛生局稽查資料,認定朱女確實替卓女進行乳房術後相關醫療行為起訴。
法院審理後也認為,朱女明知自己沒有合法醫師資格,卻仍多次替病患執行醫療業務,對病患身體健康形成潛在危險,行為不足取,朱女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前後三十二次執行醫療行為,並非單一偶發事件,無從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且雙方也未能達成調解,加上朱女在答辯過程中,顯然未充分理解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的嚴重性,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朱女有期徒刑六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