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登南湖大山受傷黑鷹救援 不合登山自治條例開罰兩萬元

男子登南湖大山受傷黑鷹救援 不合登山自治條例開罰兩萬元(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四十五歲黃姓男子於十月三日攀登台中市和平區南湖大山,因左腳扭傷無法行走請求救援,台中市消防局立即派遣梨山分隊前往,並申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出動直升機,將黃男吊掛上機,由救護車後送東勢農民醫院就醫,結果事後調查發現黃男未依《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規定,不具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及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將依法開罰兩萬元。

台中市消防局表示,黃男攀登的南湖大山屬台中本市特殊管制山域,黃男未符合《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即領隊或一名隊員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而且未依同條第四項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消防局已依規定開立舉發單進行裁罰,將處兩萬元罰鍰。

台中市消防局公布登山安全守則圖卡。(記者孫義方攝)

消防局提醒,民眾登山前應確認入山、入園及山域管制規定,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應依登山計畫路線活動,並攜帶具有定位功能的器材及緊急聯絡通信設備;領隊或隊員應具備規定的基本緊急救護能力,並依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另應隨時掌握山區天候,遇身體不適、受傷或天候惡化時,應及早評估撤退,切勿勉強完成行程。

消防局呼籲,登山安全不只是順利登頂,更重要的是平安返家。出發前做好體能評估、路線規劃、裝備整備及緊急應變準備,並確實遵守登山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山永遠都在,量力而為、適時撤退,平安下山才是登山真正的終點。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