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寒害農損現金救助 台中市3/15-24受理申請

▲草莓寒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中市3月15日至24日受理申請。(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草莓寒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中市3月15日至24日受理申請。(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草莓寒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中市3月15日至24日受理申請。(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草莓寒流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中市3月15日至24日受理申請。(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記者王睿騏/台中報導】 今年2月寒流造成台中市草莓嚴重受損,經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會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區分署及台中區農業改良場現勘,確認損害率已達救助標準,農委會昨日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草莓(露天田區)111年2月寒流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損害率逾20%者每公頃救助9萬元,農民即日起至3月24日止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另市府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1萬元,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

▲農業局指出-草莓因2月低溫及霪雨影響-果實陸續出現水傷-裂果-腐爛及落果情形。(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指出-草莓因2月低溫及霪雨影響-果實陸續出現水傷-裂果-腐爛及落果情形。(圖/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提供)

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指出,草莓因2月低溫及霪雨影響,果實陸續出現水傷、裂果、腐爛及落果情形,初估損害面積約7.2公頃,平均損失程度25%,損失金額140萬元。

農業局表示,農民草莓(露天田區)損害率達20%以上者,每公頃救助額度為9萬元,農民可自即日起至3月24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向受災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土地登記謄本;如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應附土地登記謄本,並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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