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警分局員警鍥而不捨 尋獲緊急協尋人口

▲學甲分局警員與民眾溝通情形(圖/記者林清雲攝)
▲學甲分局警員與民眾溝通情形(圖/記者林清雲攝)

【記者林清雲/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察局學甲分局學甲派出所於5月9日22時15分接獲顏姓民眾報案稱其家人因憂鬱症拒絕服藥,精神狀況不穩,且該民衆曾持菜刀與家人對峙,有危險顧慮,警方抵達後經多次溝通,該民衆仍房門深鎖不為所動,並趁警消救護之際自屋內後門離家,不知蹤跡。

▲學甲分局警員與民眾溝通情形(圖/記者林清雲攝)
▲學甲分局警員與民眾溝通情形(圖/記者林清雲攝)

為避免該民衆發生不測,學甲警分局除動員各所、偵查隊線上警力積極協尋,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研判該民行經方向,終於23時50分,不到2小時內在學甲慈濟宮廣場尋獲,帶返駐地保護管束,後續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通知衛生、消防單位,並經其家人同意後護送至嘉南療養院就醫,避免發生憾事。

▲學甲警分局巡獲民眾,警員安撫中。(圖/記者林清雲攝)
▲學甲警分局巡獲民眾,警員安撫中。(圖/記者林清雲攝)

由於顏民患有憂鬱症未服藥且精神狀況不佳,離家後學甲警分局為防制發生不測,立即帶同家屬製作緊急協尋,並啟動相關作為,除派員於華宗橋上來回梭巡防止意外、動員各所及偵查隊線上警力,以機巡方式仔細尋找,並積極調閱路口監視器,查看該民可能去向

▲學甲分局警員巡獲民眾通知家屬。(圖/記者林清雲鮮攝)
▲學甲分局警員巡獲民眾通知家屬。(圖/記者林清雲鮮攝)

終於在23時50分於學甲慈濟宮廣場尋獲,人員平安,警方除先將顏民帶回駐地保護管束外,依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考量該民仍情緒不穩,有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通知衛生、消防單位,及家屬同意後協助護送至嘉南療養院就醫。

學甲分局長蔡宗昌表示,對於民眾失蹤案件,警方均會運用各種方式積極協尋,精神病患強制就醫案件,也會積極配合相關單位辦理,也希望民眾能多留意家人身、心狀況,必要時協請相關社福、衛生單位介入處理,以避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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