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東方:堅持因村派人、科學組隊、盡銳出戰

【記者陳亭羽/海南報導】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關於持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鄉村振興工作隊部署和要求,海南省東方市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緊緊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實際需要,堅持因村派人、科學組隊、盡銳出戰,確保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員選得准、下得去、融得進、幹得好。

堅持因村派人、盡銳出戰 確保駐村幹部“選得准”

定好村、選好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市委堅持因村選人、因村組隊、盡銳出戰、人崗相宜的原則,確保把最合適、最優秀的幹部選出來、派下去。根據一村一隊、一隊三人的要求,選派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員563人。

堅持因村選人。堅持先定村、再定人的原則,組織對所有鄉村進行摸排,全面掌握各村實情,把農村需求、崗位需要與人選條件緊密結合起來,需要什麼樣的幹部,就派什麼樣的幹部,對鄉村振興任務較重的村,注重選派政治過硬、能打硬仗的優秀年輕幹部 。

對集體經濟薄弱、黨組織相對薄弱、鄉村振興任務較輕的村,注重選派懂經濟建設、有農口經驗或黨建工作經驗的幹部;對即將實施異地搬遷、社會管理任務重的村,注重選派熟悉法律知識,有政法工作經驗的幹部,實現因村因人精准配對、人崗相適。據統計,選派的鄉村振興工作隊員中,涉農林水部門58人、黨委工作部門或黨建工作經歷56人、規劃建設部門22人、政法口部門26人,總體占比達29%。

堅持標準選人。市委堅持把鄉村振興一線作為年輕幹部培養鍛煉的平臺,對人選的年齡、專業、綜合能力提出明確標準,市委主要領導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推進,各單位按照人選條件,採取“點將”的方式,優先選派單位優秀幹部、年輕幹部及後備幹部,市委組織部對人選逐一“過篩子”,對不符合要求的,責成派出單位重新選派,從源頭上保證人選品質過硬。

據統計,選派的鄉村振興工作隊員中,科級業務骨幹61人、40歲以下年輕幹部299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62人,人員結構進一步優化。

堅持科學選人。為確保政策銜接、幫扶銜接、專案銜接,保持力量不減,從有利於包聯單位開展工作的角度出發,科學選派駐村幹部,原則上保證幫扶聯繫單位所幫扶的村莊至少有1名該單位派出的幹部,以便充分發揮派出單位職能作用,較好推動人、財、物向幫扶村傾斜,合力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據統計,全市197個幫扶聯繫單位均保證有1名派出幹部在幫扶聯繫村莊開展駐村工作。

堅持從嚴管理、改進作風 確保駐村幹部“下得去”

嚴管即是厚愛,好幹部是選出來的,更是管出來的。市委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創新推行四項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對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的管理考核,推動駐村幹部紮根農村、履職盡責。

落實履職評估機制。推行市委組織部統一管理、鄉鎮黨委直接管理、選派單位配合管理的“三管”工作機制,嚴格落實例會制度,逐級落實駐村幹部管理責任,聯合開展季度履職評估4輪,調整撤換駐村幹部105人、談話提醒工作不力的42人,以履職評估倒逼駐村幹部履職盡責。

落實巡查督促機制。採取“線上+線下”管理方式,常態化巡查督查,確保有效簽到達100%,並以“黨建巡查日”活動為抓手,採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直奔一線的方式檢查駐村幹部履職盡責情況,通報批評、約談提醒不正常履職的駐村幹部9人,以巡查督促倒逼駐村幹部轉變作風。

落實幫帶保障機制。嚴格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鄉村振興工作隊經費保障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市級財政每年列支2700余萬元,用於保證每個駐村工作隊每年工作經費和生活保障工作經費,並按840元的標準為駐村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切實解決駐村幹部的後顧之憂。

落實示範引領機制。大力推行“黨支部+企業+農戶”“黨支部+企業+科研院所+農戶”等党建引領集體經濟模式,創新打造樂妹村、紅草村等“村村聯建”“村企聯建”“村校聯建”等黨建共同體 。

支持壯大三家鎮樂安村返鄉大學生創辦“助村公社”發展鄉村旅遊和助農增收,以“互聯網+”模式帶動周邊14個村共同發展,走出人才強村“新路子”;積極打造八所鎮上紅興村“文明鄉村”典範,推廣立家規傳家訓樹家風、打造感恩尚德文化、構建共建共治共用治理模式,進一步提升鄉風文明水準,煥發鄉風文明新氣象,為鄉村振興注入了新動力。

堅持明責定位、突出重點 確保駐村幹部“融得進”

新一批的駐村幹部下去後,首要解決怎麼融入基層、融入群眾和“幹什麼”“怎麼幹”的問題。市委組織部專門安排結束駐村的幹部回村開展不少於2周的“老帶新”“傳幫帶”工作,確保新老人員輪換有序、工作不斷、緊密銜接,並通過定任務,壓擔子等方式,引導駐村幹部當好“四個帶頭”。

引導當好建強基層組織的帶頭人。堅持把建強基層戰鬥堡壘作為駐村幹部的中心任務,全力以赴配合鄉鎮圓滿完成村“兩委”換屆,選優配強村“兩委”幹部1650人,挖掘培養致富能手598人,引導退下來的村幹部發揮“傳幫帶”作用,指導新任村幹部儘快熟悉工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引導當好推進強村富民的帶頭人。立足村情實際,駐村幹部積極發揮自身優勢和村莊資源稟賦,通過培育產業、引進專案、爭取政策等多種方式帶動農民發展集體產業,讓群眾最大限度受益。1年來,幫助依法流轉農村土地2萬畝,協調引進各級資金3000余萬元,引進致富項目33個,培育村集體產業34個,有力推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引導當好為民辦事服務的帶頭人。把群眾滿意度作為衡量工作水準的第一標準,以群眾需求為導向,積極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1年來,駐村幹部累計為民辦實事達2000餘件,幫助解決群眾就業1.7萬餘人次,幫助新改建村級道路128.38公里、橋13座,安裝路燈2293盞,進一步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引導當好提升治理水準的帶頭人。幫助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駐村幹部帶頭落實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全面引導基層黨員、群眾參與鄉村治理,推動完善村規民約,推進移風易俗 。

1年來,組織黨員群眾7萬餘人次開展人居環境整治,調解群眾矛盾糾紛683起,健全完善村規民約316個。特別在疫情防控工作,成立“黨員先鋒隊”“黨員突擊隊”“志願服務隊”,做好疫情監測、排查、預警等工作,為群眾生命健康築起了銅牆鐵壁,在基層抗疫一線凝聚“紅色力量”。

堅持正向激勵、保障有力 確保選派幹部“幹得好”

強化激勵保障,激發幹部創業熱情,是選派幹部“幹得好”的重要保障。市委牢固樹立基層導向,在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等方面向駐村幹部傾斜,駐村幹部評優比例比同級公務員提高25%,並壓實派出單位責任,幫助解決駐村人員工作、生活上的困難,解除幹事創業的後顧之憂,激勵駐村幹部在鄉村振興一線建功立業。

突出正向激勵。堅持把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員的駐村工作實績作為選拔任用、表彰激勵的重要依據,對表現優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1年來,有95名因工作實績突出的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員受到省、市表彰獎勵,29名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員得到提拔或晉級。

突出培訓賦能。針對部分駐村第一書記、鄉村振興工作隊員沒下過農村基層,缺少基層工作經驗的情況,市委組織部連續舉辦4期培訓班,全面提高駐村幹部的理論修養和綜合能力,針對知識弱項,補齊能力短板,消除經驗盲區,確保駐村幹部能更好履職盡責。

突出支持幫扶。出臺《東方市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實施方案》《東方市鄉村振興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推動派出單位與對口幫扶村和駐村第一書記進行項目、資金、責任“三個捆綁”,使派駐村成為派出單位結對共建的紐帶,進一步推動各類資源向基層傾斜,有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舉全黨全社會之力推動鄉村振興。”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2月28日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對全體黨員發出的動員令。東方市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海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東方黨旗紅”黨建工程為總抓手,深入實施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六大行動”,切實發揮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生力軍”的作用,扎實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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