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荔枝雨害災損 17日起現金救助申請

▲符合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5月17日至5月2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圖/記者林清雲攝)
▲符合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5月17日至5月2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圖/記者林清雲攝)

【記者林清雲/台南報導】台南市受2-3月連續降雨影響,導致臺南市荔枝著果情形不佳,農損情形嚴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6日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市長黃偉哲表示,凡符合此項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5月17日至5月2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低利貸款則向各地農漁會或農業金庫申貸。

▲符合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5月17日至5月2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圖/記者林清雲攝)
▲符合災害救助資格的農戶,請儘速於5月17日至5月2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圖/記者林清雲攝)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此次公告黑葉荔枝災損每公頃救助6萬元;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災損每公頃救助9萬元,符合資格的農民請於5月17日至5月26日止,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申辦時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存款簿、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若是承租土地必須檢附有效期間內的「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農業局表示,農民若要申請低利貸款,自公告翌日起10日內,依實際受害情況,向當地區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並於證明書核發翌日起15日內,檢附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各地農漁會、或農業金庫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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