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啟動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

【記者建陽/海南報導】 近日,省農業農村廳與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海南省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規定,自2022年起,全省每年培育不少於150名“頭雁”,每年為每個市縣培育10名左右“頭雁”,力爭用5年時間培育不少於750名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隊伍,帶動全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雁陣”。

 “頭雁”專案培育對象主要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家庭農場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社會化服務組織負責人、市縣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種養大戶等6類人群。

 《方案》指出,海南省將通過集成政策、聚集資源、集中要素和搭建平臺等方式,給予“頭雁”全方位保障。

 在系統培育方面,海南省遴選2家優質高等院校作為“頭雁”培育機構,採取累計一個月集中授課、一學期線上學習、一系列考察互訪、一名導師幫扶指導的“4個一”培育模式,對“頭雁”開展為期1年的定制化、體驗式、孵化型培育。此外,海南將建立“雙導師”(校內導師和企業導師)幫扶機制,扶持“頭雁”做大做強品牌。

 在資金投入方面,“頭雁”專案培育經費每人2.5萬元,由中央財政和帶頭人個人共同承擔,其中,中央財政補助金額每人2萬元。培育物件還將享受專項信貸服務等金融保險支援。

 在產業扶持方面,充分吸納“頭雁”參與到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美麗鄉村、共用農莊等重大專案建設和重點工作中。此外,還將建立培育資源分享共用機制,組建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聯盟,不斷增強“頭雁”的輻射帶動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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