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驚見前妻吸毒猝死 警方起出槍彈逮捕前夫

林姓駕駛回家驚見前妻吸毒猝死,警方起出槍彈逮捕林男,判刑五年八月。(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四十四歲)大貨車司機,曾持槍彈遭警方查獲,去年四月間,林返回太平區住處,發現同居馮姓前妻疑吸毒猝死,林男通知救護車,他因案遭通緝,報案後開溜,救護人員發現馮妻已死亡,遂通報警方,警方到場採證在屋內起出一把改造手槍、三發子彈,警方循線查獲林,林承認涉案,一審依槍砲罪,判刑五年八月,併科六萬元。

判決書說,林姓男子素行不良,有涉毒品、槍砲案遭判刑紀錄,任職大貨車司機,去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一時許,林男返家時發現同住在太平區租屋處的馮姓前妻,疑因吸毒過量猝死,林男趕緊通知救護車到場協助,但他自知已遭檢方通緝,報案後即逃離現場。

救護車到場後,確認馮女已明顯死亡,交由太平警分局報請檢察官相驗,釐清死因,警方前往現場採證時,在林男房間的枕頭下面,起出一把改造手槍、子彈三發,全案警方循線查獲林男,林男對案情坦承不諱,不過沒有交代槍支來源。

一審審理時,林男的辯護律師辯稱,林只是一時好奇持有槍彈,不是為了犯罪而擁槍自重,涉案的槍彈,也沒有涉及其他刑案,與一般持槍傷人的情節有異,也沒有造成無可彌補的損失,涉案程度情輕法重,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不過法官認為,林男並非第一次持有槍彈遭查獲,在此案遭查獲前,林在前年六月十六日,也被查獲非法持有手槍、子彈,遭判刑五年二月,併科十萬元,不認為客觀上林有值得同情之處,依槍砲罪,判刑五年八月,併科六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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