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症假肖難成金鋼護體 恐嚇顏清標父女法院判他三月

陳男寫信恐嚇顏清標、顏莉敏父女,犯後自稱失覺失調,法院認為他「騙肖」判他三月徒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男的陳姓男子自稱有「思覺失調症」寫信恐嚇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台中市副議長顏莉敏父女,稱「要各送一顆『慶記』給你們」,法院一審以陳行為時還知要冒名規避查緝,不符減刑要件依偽造文書判三月;陳男上訴扯小燈泡案、鐵警案凶手都因思覺失調判無罪,自己也應無罪,二審認其「假肖」駁回,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陳男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在台南住家寫信,內容提及「如果顏清標不辭鎮瀾宮董事長,嚴莉敏不辭市議員,我將各送一顆『慶記』給你(妳)們」,還說「你們顏家是惡霸,以惡制惡」等語。

陳並偽簽「黃清井」在信封上署名,寫下顏莉敏服務處地址後寄出,經顏服務處秘書二月七日收信拆封告知顏莉敏、顏清標,顏氏父女二人認為遭恐嚇向清水分局報案。

檢方訊時,陳辯稱自己有思覺失調症,寫這封信時頭腦不是很清楚。台中地院一審簡易庭時,法官問陳為何要偽造「黃清井」名義?陳說是隨便捏造的名字,用自己的名字會被查出來。法官再問,既知道用自己名字會被查出來,顯然也知行為會構成犯罪?陳均回答「是」。

簡易庭認為,陳顯知道自己行為觸法,並要冒用他人名義規避追查,難認有因思覺失調而減低或喪失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不依刑法第十九條予以減刑或免刑,因同時犯恐嚇、偽造文書,從重依偽造文書罪判他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但是,陳不服上訴,主張患有思覺失調,頭腦不清楚狀況寫下這封信,應該減刑,還說自己之前恐嚇前總統馬英九獲不起訴,還舉小燈泡命案、嘉義鐵警命案,凶手都是思覺失調患者,都獲判無罪(實際上小燈泡命王男判無期定讞,鐵警案鄭男判十七年定讞),自己也是思覺失調患者,應比照判無罪。

二審合議庭認為,陳雖罹患思覺失調,但一審時已經詳述理由,包括陳行為時還知道要冒名規避查緝,難認行為時有因思覺失調而減低或喪失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不構成減刑事由,至於他提恐嚇馬英九、小燈泡及鐵警命案,都和本案不相同,無從比附援引,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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