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岡區東豐鐵橋二十日上午發生兩輛電動輔助自行車交通事故,大小四人均送往部豐原醫院醫治無生命危險。(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石岡區東豐鐵橋二十日上午發生兩輛電動輔助自行車交通事故,五十三歲劉男載其子騎乘電動自行車,由東勢往豐原方向行駛,於東豐鐵橋七公里處迴轉欲返往東勢方向時,與三十八歲陳女同樣騎乘電動自行車,承載姪子由東勢往豐原方向直行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均由警消送往部豐原醫院治療,所幸皆無生命危險,後續事故責任將由交通小隊進一步釐清。
東勢分局指出,二十日上午十時二十四分許,五十三歲劉男與三十八歲陳女同樣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載人,在迴轉處碰撞後,造成劉男與其子雙腳擦挫傷;陳女左手骨折、雙腳擦挫傷,其姪子則雙腳擦挫傷,警方到場時,雙方車輛已移動,遂先行拍照存證,並於醫院進行酒測,結果雙方均為零。
警方呼籲,民眾騎乘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目前交通法規規定,電動輔助自行車雖可搭載符合規定的幼童,但須加裝檢驗合格的兒童安全座椅,且幼童需為一歲以上、六歲以下,體重未達二十二公斤,迴轉或轉彎時務必注意來車,避免憾事發生。警方並強調,電動自行車(現稱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則完全禁止載人,違者將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