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司機撫摸親吻女病患胸部 塞錢稱:「這是秘密不能說」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復康巴士許姓司機,前年駕車載身心障礙女病患時,趁機撫摸、親吻女方胸部,事後塞錢掩蓋,判三年四月徒刑定讞。(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復康巴士許姓司機,前年駕車載身心障礙女病患時,趁機撫摸、親吻女方胸部,犯後放一千元在被害人皮包內,告知「這是秘密,不可以說」,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刑四年,二審改判三年四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許男一0九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七時許,駕駛復康巴士載女病患欲至台中市大甲區,心生歹念,將車開至國道三號高架橋下人煙稀少處,掀開女子的上衣,撫摸及親吻胸部得逞。

許男為脫免罪責,犯後將一千元鈔票放至女子皮包,告知「這是秘密,不可以說」,製造他和女子是合意性交易的假象;女子事後報警處理,許男否認犯行,辯稱事前女子說需要零用錢,而他問女子一千元夠嗎、是不是想舒服一下,他有付錢才撫摸對方胸部,但女子大叫後他就停止了。

法院審酌許男因一己私慾,不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明知女子有身體障礙、心智缺陷,卻強制猥褻侵害女子身體性自主權,造成被害人心理巨大陰影,犯後一再以有付錢為由,意圖引導成雙方合意性交易,讓女子蒙受更大打擊,一審將許男判刑四年。

二審考量許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已給付賠償金,設法彌補被害人身心受創,改判三年四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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