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教練摔死七歲童 二審駁回上訴判九年

柔道教練何聰樂(右)涉嫌造成黃姓男童昏迷不治,一審判刑九年,何上訴二審,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豐原體育館地下室柔道教練何聰樂因七歲黃姓男童拒絕做柔道招式雙吊袖,何男朝他壓制被罵「教練是大笨蛋」,何竟將黃童肩摔、丟體拋摔,害黃童昏迷七十多天死亡,黃父痛罵何應「一命抵一命」。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刑九年,全案上訴二審後,仍維持一審認定,駁回上訴。

全案何男與檢方都提出上訴,二審審酌,全案何做出的數次柔道動作,有傷害的不確定故意,也應違反兒少法,加重其刑,加上何犯後否認犯行,還以臆測之詞,辯稱男童傷勢是訓練前已受傷或自撞,以推諉責任,也沒有與家屬達成和解,一審量刑妥適,駁回何、檢方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聰樂無柔道教練證,仍從民國一0四年起,擔任台中市豐原體育館地下一樓台中市柔道館教練並無償教學,他明知黃姓男童年幼才剛赴道館學習基本動作如護身倒法等,卻安排他和另名已學習五年廖姓男童對摔。

何再命黃以柔道招式雙吊袖摔一百下,經減少次數為五十下,僅因黃拒絕何就以袈裟壓制男童,並要廖童對黃童做雙吊袖四十五下,過程黃哭喊「我的腳、我的腳」、「我的頭、我的頭」,最後大罵何「教練是大笨蛋」,要解下柔道腰帶還給何,何還說「是假的」。

何又繼續摔了黃童十幾下害他嘔吐,經學員清理後再用丟體、過肩摔讓黃童的頭去撞地板,最終害他倒在地上沒有反應,經黃在現場的舅舅發現他狀況有異緊急報案,男童經搶救七十多天仍不治死亡。

一審認定,何聰樂身為教練,不尊重黃童自由表意權及免遭體罰,以及其他殘忍或不人道形式懲罰的權利,漠視學員的個別差異及身體狀況,為迫他服從訓練指示,竟施以極為不當順練行為,造成黃童在小小年紀就不幸去世,家屬蒙受悲痛。

二審法院考量,何犯後始終否認,沒有和家屬和解,但也審酌他過去無不良前科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何九年,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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