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盧秀燕夫婦遷捷運站炒地皮 前國小校長李順涼誹謗判四月

追分國小前校長李順涼上廣播節目稱,台中市長盧秀燕夫妻遷捷運站摻入家族利益,法院二日依兩個誹謗罪判刑四月。(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大肚追分國小前校長李順涼一一一年上廣播節目時說,台中市長盧秀燕遷移捷運藍線B1站,和其先生廖述嘉家族買地利益有關,直言「懷疑盧將家族摻入利益」、「盧家就是廖家啦」,經盧提告,李答辯他是評論公眾事務,不過,台中地院以他僅憑閒聊沒合理查證,依兩個誹謗罪判他四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男一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在三立新聞台「新台灣加油」政論談話節目,稱林姓男子曾向他人說可以收錢為其安排、處理校長分發事宜;李另於一一一年一月十九日上「寶島全世界」廣播節目談論台中市政府規畫變更捷運藍線B1站位置,稱合理懷疑盧秀燕將自己家族摻入利益中。

李男還說「學校預定地其實盧家人也已經去買土地了,盧家就是廖家啦!」主持人詢問那是學校預定地,有四個家族購買,是哪四個?李就說「一個姓李、一個姓顏、一個姓張、一個姓廖」,主持人並稱「假定廖家有去買學校預定地,而她(盧秀燕)把捷運站往北移,這個是不得了的事」等語。

因李並無相當理由確信真實,就稱盧秀燕的先生廖述嘉家族,持有台中市府規畫變更後B1站位置附近的學校預定地等不實內容,並說他認為盧秀燕是基於廖述嘉家族的土地利益等不正當考量,才規畫變更B1站位置,經盧秀燕提告。

法院審理時,李男否認誹謗,辯稱他只評論捷運B1站北移事情,會說盧、廖家族在變更後買地是有人跟他講,且藍線很久沒蓋又北移B1站,還增加三百多億徵收費,他才合理懷疑盧、廖在附近買地,他在節目很客氣講,沒有說得很明確,是評論公眾的事。

法院查,李在節目中口出「跟我說的人說這是真的」、「事實上我看這個八九不離十」、「人家規畫那麼好的線路,她願意去移,短短時間在亂搞,我覺得人都太自私」,遣詞用字足使人認為盧、廖有不正當考量,有貶損名譽危險。

法院比對資料、傳訊證人,發現多半是私下通話、見面場合提到,或在選舉造勢場合、菜市場、寺廟聽人閒談內容,李男也未查得土地登記資料等具體事證,難認有盡查證義務,依兩個誹謗罪判李二月、三月,應執行四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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