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前喝酒狂歡 大學生被警小蜜蜂逮

二分局自三月三十日至四月五日止,規畫連續七天的「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清明連假有五天,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在假期前,即展開為期七天的取締酒駕大執法,搭配二十四小時以警員騎機車巡邏的「小蜜蜂」查緝方式,避免酒駕肇事發生,其中上月底查獲一男一女兩名大學生,都是趁假期前聚會後喝酒,騎車上路,都被警方查獲,依法送辦。

第二警分局表示,清明連假有五天,民眾除了掃墓,親友聚會、旅遊機率大增,為了不讓酒駕有機可趁,從三月三十日至四月五日止,規畫連續七天的「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

勤務內容除了採取封閉式路檢勤務外,也增加擴大臨檢專案等項目,還有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小蜜蜂式巡邏,主動出擊,目的就為捍衛廣大用路人權益,讓民眾在連假安心出遊。

吳生說「喝了兩手(十二瓶)啤酒」,攔查員警聽到直呼「喝這麼多喔!」,送辦。(記者孫義方攝)

經查,三月三十一日凌晨查獲兩起酒後駕車案件,其中張姓女大生(二十歲)稱與朋友聚會時喝了一罐啤酒,凌晨三時許返回租屋處時,被警方查獲,經酒測值每公升零點三二毫克。

另外吳姓男大生則是因騎車搖晃被警攔查,吳直說「喝了兩手(十二瓶)啤酒」,攔查員警聽到直呼「喝這麼多喔!」,結果酒測值達每公升零點四二毫克,二人都因公共危險罪嫌被移送法辦。

二分局呼籲,連假期間,警察除了增加取締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執法強度,「行人正義大執法」也將同步持續,民眾駕駛汽機車行經路口務必要「停讓行人」,避免受罰。另外提醒,民眾不要疏忽「隔日宿醉」,隔日宿醉同樣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酒測值也可能會超標,宿醉也等同酒駕,酒後勿駕車,才是平安返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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