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倆好這攤酒喝得也太貴了 趁傳播女醉倒內射判刑賠錢

謝姓、余姓男子哥倆好這攤酒喝得也太貴了,二人趁傳播女醉倒分別內射遭判刑賠錢。(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謝姓、余姓男子到KTV喝酒歡唱,叫傳播小姐到場助興卻趁她醉倒時輪流硬上,女子醒來見衣衫不整、下體有異物感,報警驗傷採集到不止一人的DNA檢體,余男先行落網被依乘機性交罪判三年六月,後來謝男也被逮,法院考量謝男賠償女子六十萬元獲,判他一年八月,緩刑四年。

檢警調查,謝男一0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和余姓友人一起到KTVT唱歌喝酒並叫小姐助興,女子到場先是一起喝酒、歡唱,隨後轉移到附近汽車旅館繼續唱,女子因不勝酒力醉倒,謝男、余男竟趁著她昏睡時前後輪流硬上得逞。

女子一早醒來發現自己衣衫不整、下體不適有異物感,還見余男起身離去,女子當下不知如何處理只好先回家,後來因親戚探望見她神情有異,一問之下才說出遭性侵。

女子就醫採檢發現下體精斑為混合型DNA,第一時間查獲余男,余男一0九年依乘機性交罪判三年六月;事後經警方在追查到謝男身分,謝落網也均坦承不諱,並有監視器、驗傷等可佐證。

法院考量,謝男已經以六十萬元和女子達成和解、履行完畢,考量謝所犯是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不可謂之不重,依刑法第五十九條予以減刑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一年八月,宣告緩刑四年,命向公益團體提供六十小時勞務,接受法治教育兩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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