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勾結代辦業者開出不實罰單 中市警三分局五警交保一請回

涉勾結代辦業者開出不實罰單,中市警三分局五員警交保,一人請回。(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十九日指揮廉政署等單位,傳喚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六名員警以及二十多名汽車代辦業者與車主偵訊,據悉,員警涉嫌配合業者等人開無車牌上路罰單,藉此鑽法律漏洞的「吊扣變吊銷」手法,讓吊扣車牌的汽車可以重新驗車與領牌上路,台中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二十日裁定五名員警各以十萬至十二萬元交保,一員警請回,汽車代辦業者七人各三萬至三十萬元交保,另兩名業者限制住居,三名業者請回。

此案源於一一0年間,新北市警局發現部分員警開汽車未懸掛車牌而上路的罰單比例高得頗為離譜,甚至有短時間開出上百張,調查發現是尚未修法之前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漏洞,許多違規駕駛行為,例如超速逾六十公里,警方開罰單之外,監理站還會吊扣車牌六個月,汽車於吊扣期間不能行駛,許多駕駛瑪莎拉蒂、賓利等名車的車主只能望車嘆氣,租賃車行則是損失嚴重,有汽車代辦業者等人,發現有法律漏洞可鑽。

代辦業者先讓吊扣車牌的汽車上路,勾結員警開無車牌行駛的罰單,「吊扣變吊銷」之後,因吊銷的處罰重於吊扣,既然車牌被吊銷,那麼原本的吊扣處分就失效,因此,車主只要繳納罰款,再驗車重新領牌就可再上路,對租賃車業者而言,只要多繳一筆罰鍰,汽車就可上路賺錢,名車車主也能早日開愛車出門。

警政署通令各縣市警局內清調查,中市警局發現三分局六名員警有涉嫌類似的犯罪行為,由警政署政風室函請中檢指揮偵辦。

台中地檢署說,上述裁定的理由是六名員警與汽車代辦業者,涉嫌偽造文書(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等罪嫌重大,但並無羈押之必要,因此有上述裁定,其中,許姓、陳姓、黃姓、吳姓、林姓員警,各十至十二萬元具保,林姓員警請回,汽車代辦業者部分:王姓等七人分別諭知三萬元至三十萬元具保;林姓業者等二人諭知限制住居;王姓業者等三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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