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五千現金轉身背十萬元債 四人向消保官申訴一人撤銷

學生貪五千現金轉身背十萬元債,四人向消保官申訴一人撤銷,學生於Dcard PO文。(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東海及逢甲大學學生,傳出遭慫恿「無卡分期」買手機,可賺取五千元,介紹其他同學簽約還可得三千回佣,傳出有上百人受害,台中市政府法制局二十六日收到四人申訴,後來有一人撤銷。台中警局則已受理八人報案。

台中市法制局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為了錢或利益,去簽署自己不清楚的文件;其次簽署文件要與事實相符,例如簽署領取手機切結書代表「有領到手機」,簽署貸款同意書代表「自己會還款」,若非如此就不應該簽;有消費爭議或法律問題,可找各地消保官協助。

消保官何怡萱說,二十六日有十八至二十歲四名學生到法制局申訴,後來有一人撤銷;暑假時分別經人介紹到西屯區、北區的通訊行,只要配合購買手機、平板,簽署相關文件後,事後把手機、平板還給通訊行,就可獲得五千元現金,購買手機、平板的款項有人會承擔。

根據投訴內容,這些大學生到通訊行,簽下向資融公司分期貸款的同意書後,通訊行把手機、平板拿給他們,還拍學生拿手機、平板照片,學生也簽下領取切結書,隨後手機、平板還給通訊行,學生領到五千元現金,所有簽署文件也都被通訊行收走。

消保官說,剛開始都無異狀,購買款項仲介人有按時繳款,但直到十月多人收到資融公司的催繳通知,才發現自己背負手機、平板購買貸款約十萬元,但自己除了五千元,產品都沒有拿到。

何怡萱說,依目前投訴學生說法,兩家通信行可能涉及詐欺,由檢警調查偵辦;法制局將請通訊行說明,如果確實沒有給付手機、平板給學生,就不能要求學生去承擔貸款的責任,若通訊行不願意承擔,因為學生也是成年人,簽署的文件具有法律責任,將協助透過訴訟去爭取權益。

另外,消保官已請相關資融公司將這兩家通訊行停權,阻止新的申貸案件,避免有更多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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