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持六百八十五萬買泰達幣 慘遭埋伏被洗劫檢方起訴四人

馬姓商人持六百八十五萬欲買泰達幣,慘遭埋伏被洗劫檢方起訴四人。(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張姓男子得知馬姓商人準備交易大量泰達幣,找來蔡姓、何姓及蕭姓男子共謀行搶,交易時持球棒、榔頭破窗,又朝馬男臉部狂噴辣椒水,搶走六百八十五萬元現金,連同馬男身上金飾、金貔貅全都洗劫,檢方偵查終結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四人。

檢警調查,張姓男子(十九歲)今年八月陸續找何姓男子(十九歲)、蔡姓男子(二十歲)及何姓男子(十九歲)加入,並共謀鎖定馬姓男子趁其交易泰達幣時行搶身上現金,眾人先是買球棒、榔頭,九月五日躲在西屯區一處停車場埋伏。

張等下午四點多,見馬男現蹤並帶著六百八十五萬元現金上車準備和賣家交易泰達幣,由何、蔡及蕭先是衝出拿球棒、榔頭朝右前座玻璃猛砸破窗,蕭並朝車內噴灑辣椒水並喝令交出財物。

三人當場搶走馬現金,連同馬身上的價值五十八萬元的金項鍊、金手鍊及金貔貅也一併搶走,張男當下則是開車於附近繞行、監控把風。眾人得手後,張男各分給蔡、何及蕭每人十萬元,剩下六百五十多萬元及金飾則自己全拿走。

警方獲報展開追查,當晚十點多在西區五權西路一帶圍捕何男、蔡男,二人一度企圖衝撞逃逸,警方現場朝對方車輪開一槍並壓制,在車上查扣二十萬元贓款、辣椒水及球棒,隔天六日再分別拘提蕭、張,但大量贓款早已不知去向,全數依強盜罪嫌送辦。

檢方訊時,張否認指揮整起強盜案件,但其餘三人均坦承,並指證都是由張男發起,找他們參與強盜後拿贓款分紅,另從蕭查扣的手機訊息也發現,他曾傳訊稱「辣椒水最好用,完美」、「噴臉,會直接喪失反抗能力」,偵結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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