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康建生技四死槍擊命案 凶嫌李鴻淵二審難教化死刑

南投康建生技四死槍擊命案,凶嫌李鴻淵二審認難教化判死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去年南投康建生技公司槍擊命案造成四死一傷,凶嫌李鴻淵一審判處死刑,台中高分院七日二審宣判,認為凶嫌手段凶殘,難有教化可能性,仍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康建生技公司於民國一一一年七月十四日傳槍擊命案,該公司前員工李鴻淵以行刑式轟頭,造成公司負責人賴敏男重傷,賴的七十歲弟弟及四十歲女兒、六十歲劉姓男課長、四十五歲張姓女員工死亡。

南投地方法院於今年五月間一審宣判,判決李鴻淵一個無期徒刑、三個死刑,槍擊賴敏男重傷部分,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持有改造手槍分判六年、八年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李鴻淵不服,提起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七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審量處的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主要考量李鴻淵是蓄意有計畫性進行複次的殺人重大犯罪,並均採行刑式手法,持槍直接朝多名死者頭部射殺,手段凶殘,視人命如草芥、目無法紀。

台中高分院認為,李鴻淵的行為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並斟酌原審法院提出由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後出具的量刑鑑定報告意見等,認為李鴻淵難具有顯著的教化可能性。

台中高分院經綜合整體評價後表示,對李鴻淵所為複次嚴重殘忍剝奪他人無可回復生命法益的罪行,應給予相應的責任刑罰,並維護社會秩序及正義的重要價值,必須依法剝奪其生命,使之永久與世隔離而科以死刑的必要,以昭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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