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楊姓外送男子,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騎偉士牌機車送餐行經南屯區時,與張姓女子的轎車發生碰撞,楊男當場撞飛頭部著地昏迷五日後,三十一日宣告不治,檢察官一日相驗,張女承認犯行,檢方命無保請回。
據調查,張姓女子(三十五歲)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許,開車沿南屯區向上路往東左轉永春東七路時,與直行向上路騎機車的楊姓男子(四十三歲)碰撞,楊男頭部受創,張女則是手腳有擦挫傷,楊男送往林新醫院急救後,昏迷不醒五日後,於三十一日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張女、楊男都無酒精濃度,初判肇事原因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釀禍,確切肇事原因有待後續調查釐清,因楊男已宣告不治,全案一日由檢察官相驗,訊問張女製作筆錄,因張女承認相關案情,檢方命張女無保請回,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