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南區樹義里長給紅包約出遊 二審二十四日判決當選無效確定

台中南區樹義里長選前給長者紅包約出遊,當選後依約帶長者出遊,二審二十四日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一一年南區樹義里長莊郁雄雖順利當選,但被對手指控,在投票前給一萬元紅包,向長者開支票允諾「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莊當選後依約帶長者出遊、用餐,一審法官判當選無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十四日宣判,判莊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莊郁雄、廖國銘都是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台中市南區樹義里第四屆里長選舉的候選人,選後莊男當選里長,不過莊被對手指控,在一一一年九月七日、十六日選舉期間,莊在福田水資源中心會議室,手持一萬元紅包,向前往社區關懷據點上課的長者承諾「帶大家坐捷運、吃好料」,還說「選里長要選一對,是選里長也要選里長娘」等語,進行拉票。

莊在當選後,也在同年十二月十四日、十六日招待長者搭乘捷運出遊及用餐,對手指控他已違反選罷法,因此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認定事證明確,判莊當選無效。

莊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十四日宣判,合議庭認定,莊在承諾長者出遊時,在場長者有五十人,若以一萬元招待長者,每人花費約兩百元,金額已遠逾一般競選文宣用品的價值,已足以動搖或影響在場長者的投票意向,認定廖國銘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有據,莊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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