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違停機車停等區 騎士不查直接撞上噴飛

蔡姓計程車司機將車停在北區進化北路、榮華街的機車停等區,後方余姓男子騎機車直接撞上。(記者孫義方翻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蔡姓運將開計程車在北區停等紅燈時,違規占用機車停等區,未料後方余姓機車騎士,疑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接撞計程車的車尾,余男當場噴飛倒地,幸好經送醫查驗只有身體多處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表示,詳細肇因有待後續分析,計程車違規部分,若分析後確認屬實,將依法告發。

第二警分局在二十五日清晨六時許獲報,北區進化北路、榮華街有發生交通事故,警方調查發現,蔡姓男子(六十九歲)當時駕駛計程車沿進化北路往崇德路方向行駛,因紅燈暫停在案發路口的機車停等區,後方余姓男子(二十七歲)疑未注意車前狀況,直撞蔡車的車尾,造成蔡車尾受損,余則噴飛倒地。

蔡姓計程車司機將車停在北區進化北路、榮華街的機車停等區,後方余姓男子騎機車直接撞上。(記者孫義方翻攝)

余男經送醫後僅身體多處擦挫傷,沒有生命危險,二人經警方酒測,都沒酒駕,初判肇因是未注意車前狀況釀禍,不過計程車違規停在機車停等區,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後續將由事故組分析,若違規屬實,將依法開罰。

第二警分局提醒,車輛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的間隔,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後車與前車之間,也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的距離,遵守交安規則不任意違規行駛,才是避免交通事故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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