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搭捷運戴安全帽亮玩具槍 乘客驚逃被逮自稱壓力大

葉男(紅圈處)頭戴著安全帽若無其事混入人群中落跑。(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雲林西螺葉姓男子因創業失敗壓力大,二月二十九日晚搭乘台中捷運時,竟在車廂內把玩一把黑色槍狀物體,乘客見狀恐發生事故,車停靠豐樂公園站就驚慌地衝出三十號車廂逃命,經站務員通報後,葉男則跳上下一班車搭到烏日站才被逮捕,警方查扣玩具槍確認無殺傷力,但仍依《刑法》第一五一條恐嚇公眾罪嫌將葉移送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調查,葉男(三十五歲)二十九日晚先是在中捷市政府站旁吃一蘭拉麵外帶商品後,連同一把黑色瓦斯空氣槍裝在提袋內離開,並於七時許從捷運市政府站搭車往高鐵站,欲回西螺住處,但葉卻在車廂中拿出瓦斯玩具槍把玩,造成同車乘客驚嚇不已。

警方查扣葉男的瓦斯空氣槍,確認無殺傷力。(記者孫義方攝)

當時列車一抵達豐樂公園站,車內二、三十人一待車門開啟就紛紛下車逃命,站務員獲報三十號車廂內有人持槍也立即通報、疏散乘客,而葉男則頭戴著安全帽若無其事混入人群中,又趁下一班車到站時跳上車,一路再搭到烏日站才被逮。

警方偵訊時,葉男起初自稱情緒不穩,且近期因創業失敗壓力大,才在車上亮槍希望藉此發洩、引起他人注意,但後又改口說隨身攜槍是為了防身。

警方偵訊後依《刑法》第一五一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將他送辦。(記者孫義方攝)

警方並在車廂內查獲他作案用的瓦斯空氣槍,另在葉男隨身的背包中起獲一把美工刀、一把剪刀,經查葉男雖曾因情緒問題強制送醫記錄,但並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警方根據當時捷運站監視器畫面等,認為葉男的行為已經造成民眾恐慌,遂依《刑法》第一五一條恐嚇危害公眾安全罪嫌將他送辦,另外就葉自稱情緒問題等,則同時通報台中市衛生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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