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載早產兒轉院國道遇擋 國道警:追查依職權調查舉發

轎車在國道疑因未禮讓救護車,國道警泰安分隊長林家德說,追查後依職權調查舉發。(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二十八日網友於臉書《爆料公社》公布一段影像,可見一輛轎車於國道一號台中市南下往大雅路段,疑因未禮讓後方救護車,引起網友議論「救護車已經逼這麼近了、也沒有要加速的意思」。國道警方二十九日指出,目前未有民眾檢舉,因影像無時間地點,將通知相關人等說明依職權調查舉發。

國道泰安分隊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遇到救護車鳴笛,不立即避讓者,可處三千六百元罰款並吊銷駕照,若因此導致死傷,可處六千元至九萬元罰款,並吊銷駕駛執照。

泰安分隊分隊長林家德表示,用路人,遇上值勤救護車,禮讓通行不尾隨。聽到警報器聲響時,請勿慌張應先減速慢行,確認救災、救護車輛動向後再避讓行駛;救災、救護車輛高速行進時請勿貪圖便利尾隨其後,以免發生危險。

據了解,這部救護車是台中榮總救護車前往苗栗市大千醫院載送一名早產兒,這名嬰兒仍在榮總加護病房住院治療中。當時救護車行駛於快車道,前方車輛未讓行,救護車駕駛鳴笛後前車才讓行。但有網友看完影片指出,轎車前方跟右方都有車輛行駛,想讓也無法讓。

台中榮民總醫院新生兒科主任許雅淇醫師說,中榮新生兒團隊接獲苗栗大千醫院聯絡外接早產兒,於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左右,救護車行駛於快車道,前方車輛未讓行,經救護車駕駛鳴笛後前車方讓行,呼籲民眾優先讓行救護車,以利搶救民眾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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