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對結婚二十餘年,育有兩名成年子女,旅居日本的夫妻,因人妻受不了丈夫性格強勢,不顧丈夫反對,返回台中居住,不料其夫經常傳送「臭妓女」、「給人X」,甚至還傳送日本女優的色情影片,諷刺人妻「人家跟妳一樣奶小,但態度好」,丈夫還會傳訊挑撥妻子與女兒的感情,人妻訴請離婚,台中地院採信妻子判准。
判決書說,台中市一名人妻在二十多年前結婚,育有兩名成年女子,多年前旅居日本,人妻因丈夫性格強勢,二人相處衝突不斷,人妻受不了丈夫,近年返回台中定居,未料卻遭丈夫言語虐待,包括多次傳訊「給人X」、「臭紀女」、「跟很多男人做愛了吧」、「有沒有很深、爽不爽」,甚至還傳送日本AV女優的色情影片,諷刺人妻「人家跟妳一樣奶小,但是態度好」。
另外人夫也指控妻子通姦、偷錢、拋家棄子,也會傳訊給子女,「你不要當你媽這樣的人」、「她是爛女人偷交男朋友」等汙衊人格的訊息。
妻子表明要離婚,但人夫卻傳訊「你要嫁別人我會用可資公評之事讓你出名的」、「走著瞧看誰敢當你的律師」、「我讓你爸丟臉到自殺」等惡劣詞語,人妻受不了向法院訴請離婚。
台中地院審理時,人夫沒有出庭,法官採信人妻主張為真實,也審酌人夫不顧夫妻互相尊重,言語辱罵、恫嚇妻子,已無法互信、互愛、互諒、相互協力以共同保持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恢復婚姻無望,判准二人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