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曲解法令少罰點做人情 台中警集體改單涉貪老巡佐聲押

台中警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資深巡佐,異想天開曲解法令少罰點做人情,涉嫌集體改單觸貪巡佐聲押,十員警交保、一請回。(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警方爆發集體貪汙案,台中地檢署四日指揮廉政署、調查局兵分多路赴各分局、派出所搜索,帶回李姓巡佐等十二人,初步認定李等近年在台中第六分局西屯所任內涉嫌利用取締交通違規,將開出逕行舉發的「白單」,竄改成罰額較低當場舉發的「紅單」,檢方複訊後依貪汙圖利、公務員偽造文書罪嫌將李員聲押禁見,其餘十一員警交保,一人請回。

台中市警察局說,相關員警涉嫌圖利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案經臺中地檢署偵辦中,業進入司法程序,有關行政責任及相關人員考監責任,俟司法偵審確定後,再行議處。

據調查,李姓巡佐服務年資超過三十年,相當資深,自民國九十一年台中第六分局成立時就在該分局服務,近年警察節時還獲頒服務滿三十年的二等二級警察獎章,當時分局長也稱讚李員提攜後輩、貢獻良多,不料這次卻自作聰明曲解法令,和多名同僚捲入改單圖利貪汙案。

台中地檢署四日一共將十二名警員列貪汙圖利、公務員偽造文書罪嫌被告,檢察官吳昇峰漏夜偵訊至五日清晨後,將主嫌李姓巡佐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十名警員各命三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交保,另一名警員請回。

台中地檢署說,四日指揮廉政署中調組、調查局中機站及警方等,持搜索票前往台中第六分局、派出所等一共九處,初步將十二名警員列被告,另傳喚九名警員、為證人,這些員警皆來自西屯派出所,因輪調後有人被調派至其他派出所。

據悉,包括李姓巡佐等十二人,從一0九年至一一二年全都在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服務,多次取締交通違規時,涉嫌將原本開立白單(逕行舉發)六百元至九百元的罰單,竄改成紅單(當場舉發)罰額介於三百元至六百元,讓被取締對象減少罰款之利益。

由於十二名警員集體涉案,又都在同一分局任內所為,檢警不排除有人主導犯案,另針對圖利對象也是清查重點。台中第六分局表示,被查辦的警員都是在西屯派出所任內涉案,後因定期職務調動調任至目前所屬幾個分局及派出所,並非多個單位同時涉及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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