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貨車撞腳踏車掉落農田,單車騎士送醫不治駕駛送辦開罰。(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潭子區大豐一路二十五日,發生小貨車與腳踏車相撞死亡車禍,小貨車行駛途中從快車道轉到慢車道沒打方向燈,撞上慢車道的腳踏車,小貨車和騎士都衝進路旁的農田,騎士送醫急救不治,腳踏車倒在路旁,未掉落農田,警方偵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小貨車駕駛移送法辦並開罰。
台中市警局大雅分局大雅分隊分隊長周宜瑩說,四月二十五日晚上十時三十分許,在潭子區大豐一路五十八號附近發生死亡車禍,四十八歲吳姓男駕駛小貨車沿大豐一路快車道往雅潭路方向行駛,行經彎道時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況,偏離車道後不慎撞擊行駛於慢車道五十三歲黃姓男子騎的腳踏車。

小貨車撞腳踏車掉落農田,單車騎士送醫不治駕駛送辦開罰。(記者孫義方攝)
二車碰撞後,小貨車人車衝落農田,黃姓騎士也被撞進田裡,小貨車前車頭及右側車身、腳踏車後車尾受損。大雅分局員警獲報後立即到現場依規定處置,雙方經檢測均無酒精反應,黃男送往台中慈濟醫院急救二十六日宣告不治,詳細肇事原因由鑑定單位分析研判。
小貨車當時從快車道轉慢車道未打方向燈,警方依刑法過失致人於死罪責移送地檢署偵辦外,另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將分別處以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及吊銷駕駛執照。
大雅分局呼籲,用路人行經彎道及路口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持警覺、減速慢行,以保障自身與他人交通安全,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