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鐘男將麥拉倫超跑違停路中拒測罰款吊照,提行政訴訟法官勘驗監視畫面打臉。(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餐酒館老闆鐘士豪去年六月開著市價一千一百多萬元的麥拉倫超跑違停在馬路中,巡邏員警經過發現,要求酒測,鐘男拒測,收下十八萬元罰單,且吊銷駕照三年,他事後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員警實施酒測程序違法,不過法官勘驗影片打臉,認為員警程序合法,且鐘男違停、拒測還否認是駕駛人,法治觀念淡薄,判決駁回。
鐘男去年六月二十三日凌晨二時許,開著要價上千萬的麥拉倫超跑,違停在台中市西區中美街,並下車到一旁居酒屋和友人聊天,員警隨後巡邏經過下車詢問,鐘男卻稱車子是友人開的,一時找不到他,並跟員警坦承有喝酒,不過員警要求酒測卻拒測,員警依法開出拒測罰單,除裁罰十八萬元、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重新考領),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及吊扣牌照二十四個月,鐘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鐘男將麥拉倫超跑違停路中拒測罰款吊照,提行政訴訟法官勘驗監視畫面打臉。(記者孫義方攝)
鐘男主張員警攔查及實施酒測程序違法,強調當時自己站在居酒屋前騎樓下與友人聊天,並沒有蛇行、忽快忽慢、驟踩煞車等駕車不穩的行為,攔查員警卻逕自詢問車主、駕駛人是誰時,與他距離約五步遠,並未近到可聞到身上有酒氣,卻逕自詢問有無喝酒?並要求實施酒測於法不合。
鐘男並稱,他停好車子下車之後,才在居酒屋與友人喝了一小杯烈酒,就算當時接受員警酒測,且酒測超標,也僅能證明是當下有喝酒,並無法證明有酒後駕車行為,質疑員警實施酒測的前提、時機均有明顯瑕疵,要求撤銷裁罰。
台中市交通裁決處則表示,鐘男當時車身佔據全部車道,導致其他車輛需跨越雙黃實線至對向車道始得通行,自屬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違停。鐘男並坦承有喝酒,員警也在他身上聞到酒味,並當場調閱現場附近監視器影像,確認車子就是他開的,依法酒測告發並無違誤。

鐘男將麥拉倫超跑違停路中拒測罰款吊照,提行政訴訟法官勘驗監視畫面打臉。(記者孫義方攝)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發現,當天凌晨二時四十八分二十八秒,駕駛人開啟車門下車,警車在四十二秒抵達,相距僅十四秒,立刻下車詢問車子是誰開的?員警當場詢問鐘男是否有喝酒?鐘男坦承「有喝一點」,舉發員警詢問是否是超跑駕駛人?鐘男卻否認,但從現場狀況,以及監視器影像下車男子穿著的短褲以及運動鞋特徵與鐘男穿著相符,合理推斷鐘男就是車輛駕駛人。
法官並說,鐘男在馬路中間違規停車,並與員警凌晨在馬路邊周旋超過半個鐘頭,始終不願承認自己是駕駛人,要求員警調閱監視器,調到畫面又空言否認自己是駕駛人,法治觀念實屬淡薄,要求撤銷裁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