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顏寬恒二審仍重判當庭遭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將提上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竊佔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案,法院一、二審都依貪汙、偽造文書罪判他八年四月,其中詐領助理費犯貪汙判七年十月仍可上訴,但豪宅假買賣犯偽造文書判六月,得易科罰金十一日駁回確定;顏表示,對判決遺憾、不滿,將盡快提上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合議庭審判長郭瑞祥、受命法官陳玉聰,陪席法官陳宏卿十一日上午十點宣判,判處駁回,同時當庭裁定顏寬恒、林進福限制出境、出海八月。
二審合議庭指出,就顏寬恒、林進福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各七年十月,褫奪公權三年、七年八月,褫奪公權兩年部分,仍得上訴。顏寬恒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六月,得易科罰金,被訴竊佔部分無罪,及林進福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六月,得易科罰金,被訴竊佔部分無罪,駁回確定,不得上訴。
另外,顏的妻子陳麗凌被訴偽造文書判無罪、張姓女設計師犯偽造文書罪判四月,得易科罰金。顏的弟弟顏仁賢依竊佔罪判六月,得易科罰金,今同樣駁回確定,不得上訴。
二審宣判後顏寬恒出面受訪,媒體問到二審判決中,部分已經判刑確定,是否會影響立委職權?顏寬恒稍作遲疑,並詢問「哪一部分沒辦法上訴?」現場媒體告知,是關於他假買賣豪宅犯偽造文書被判六月駁回確定。顏重申,所有買賣行為都是真實買賣,法院這樣的判決他們很遺憾、不滿,會透過各種司法程序捍衛清白,會盡快爭取時間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