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輪轉手當車手日領319萬 扶手、後座保險箱都是錢

陳男到銀行臨櫃提款。(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查出江姓男子為首的車手集團,以中古車交易為掩護,為防贓款匯入後不易被察覺,還以「企業社」設立帳戶,江男並僱聘陳姓計程車司機當領款車手,掩人耳目。

警方收網時,在陳男車內扶手起出一百六十萬,後車廂的保險箱還有一百多萬,總計三百十九萬元。江姓、陳姓主嫌及人頭公司負責人等四人經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陳男當車手日領三百十九萬,扶手、後座保險箱都是錢。(記者孫義方攝)

刑事局第六大隊去年四月間,偵辦江姓男子(二十八歲)等人的詐騙車手團,江的共犯是以假投資平台「智能化量化社區」,向台灣地區詐騙,等到被害人上鉤要匯款時,再提供人頭戶給被害人匯款,一旦被害人轉入人頭戶後,歹徒再層轉第二、第三層帳戶洗錢,以躲避檢警查緝。

在第三層帳戶通常是以公司行號「企業社」、「有限公司」開立的帳戶,車手在臨櫃大額提領時,就不容易被行員察覺有異,通報警方到場阻詐。

警方查扣現金三百五十三萬元、筆電等贓證物。(記者孫義方攝)

刑事局中打六隊與台中市刑大、第一、第二、烏日、霧峰、太平、和平警分局,以及南投縣刑大、少年隊、草屯警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柯學航偵辦。

全案在去年底至今年2月間陸續收網,帶回江男(二十八歲)、陳男(二十二歲)、陳男(二十九歲)、許男(三十六歲)等四人,辦案人員查緝時發現,擔任車手的陳姓男子曾是計程車司機,被江男吸收後,利用計程車當掩護,四處到銀行提領贓款,專案小組收網當天,陳已提領了三百十九萬元,扶手、後車廂保險箱都是錢。

江姓、陳姓主嫌及人頭公司負責人等四人,移送地檢署,檢方以有其他共犯在逃,以串滅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押獲准。(記者孫義方攝)

偵查第六大隊大隊長廖水池說,全案共查扣現金三百五十三萬餘元、汽車三輛、筆電、手機、存摺、提款卡、公司大小章、監視器等贓證物,警訊後,依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嫌將江姓、陳姓主嫌及人頭公司負責人等四人,移送地檢署,檢方以有其他共犯在逃,以串滅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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