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過期巴沙魚無視消費者食安 業主江小魚夫妻認罪協商緩刑

江小魚酸菜魚火鍋今年初被爆出囤大量過期巴沙魚,檢方指揮台中衛生局查扣四十三噸冷凍巴沙魚。(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知名餐廳江小魚酸菜魚火鍋今年初爆出囤積大量過期巴沙魚(鯰魚),負責人楊姓、戴姓夫妻將過期一年多魚貨以改標、撕掉時期方式賣給加盟店害消費者吃下肚,檢方查扣四十三公噸冷凍魚依法起訴,審理時二人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協商,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各判二人八月,均緩刑兩年,可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楊男、戴女均認罪,並和公訴檢察官達成審判外認罪協商,就罪名、刑度等有共識,法院因此不經言詞辯論,依共同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判楊、戴各八月徒刑,均緩刑兩年,犯罪所得二十九萬五千五十元沒收。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楊男(五十三歲)、戴女(四十七歲)各為香椒、威晶公司負責人,同時負責江小魚酸菜魚經營、連鎖、食品銷售等,一0七年起陸續自越南進口巴沙魚,而該批冷凍魚各自在一一0年二月至十一月過期。

但受因新冠疫情影響,造成其中四千八千零九箱共四萬八千九十公斤的巴沙魚無法在保存期限內賣完,楊、戴為避免損失,一一一年十月起將已過期的九百七十二箱巴沙魚運到公司小冷凍庫,命員工將變造過僅寫有「保值期:二十四個月」標籤覆蓋貼上原產標,或直接將原保存期日欄位撕毀。

楊、戴再將已經過期的二百八十一箱冷凍魚賣給台中、彰化、南投及台南等四間加盟店,詐得二十九萬多元;台中市衛生局今年初獲報,由檢方指揮搜索,共查獲尚未改標的過期魚貨三千八百三十七箱、已該標過期魚貨四百七十一箱,總共四萬三千八十公斤,還有已送往牧場、養殖場報廢作飼料的未改標過期魚貨五百零一箱。

檢方訊時,楊男均坦承犯行,表示其他加盟店業者都不知道買來的是過期巴沙魚,戴女也稱和先生一同改標販售,另包括加盟業者、貨運司機及員工也都出面指證。

台中市食安處稽查過程,也當場在其倉庫發現魚貨上原有英文標籤,後被人用中文標籤覆蓋貼上,或是保存期限被撕掉等。檢方以楊、戴同時涉犯行使變造私文書、販賣虛偽標記商品及詐欺取財等數罪,從重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起訴二人。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