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婦闖紅燈溜狗險被撞 警搭順風車拍短影音宣導

台中市第二警分局為行人違規的態樣,拍短影音在社群平台上架,提醒市民不論是駕駛或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規則。(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婦人六月初溜狗闖紅燈,差點被轎車撞上,駕駛爆氣飆罵,也將影片PO網引發熱議,轄區第二分局以此為案例,拍攝宣導片提醒市民「行人違規」有高肇事死傷比例,生命安全遠比罰單更重要。

根據相關影片顯示,該名婦人當時牽著小狗,步行經過北區崇德路與梅亭街口時闖紅燈,一輛小貨車看到趕緊停車,而同向另輛沿內側車道行駛的轎車,因視線受阻險撞上急煞,婦人及小狗見狀嚇得立即往回走,但駕駛仍氣到不斷飆出國罵。

警方即日起加強行人違規宣導及取締。(記者孫義方攝)

轄區第二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處五百元罰鍰,另根據該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另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台中市今年一至三月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共計十七件,其中十件係因行人違規導致,高達百分之五十八點八,主要肇因以行人未依規定穿越車道,以及行人闖紅燈為主;另外高齡者六十五歲以上有十件,就占全體近六成,高齡者死亡風險高居各年齡層首位。

台中市今年一至三月行人死亡交通事故共計十七件,其中十件係因行人違規導致。(記者孫義方攝)

有鑒於此,二分局近日特別製作交通宣導短片,藉由高齡者視角,讓更多人反思行人三寶行為害人又害己,生命安全遠比罰單更重要。

第二分局長周俊銘表示,為了維護各用路人安全,已自六月十五日起,加強行人違規宣導及取締工作,藉由短影片喚起行人也須遵守相關法規,勿貪圖便利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但若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違規闖紅燈,或沒有走在行穿線發生交通事故,還是得負起肇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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