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謝姓男子等人網路登廣告租借蝦皮賣場帳號,再轉租給大陸網拍業者,獲利超過三千萬元,全案十六日偵結檢方依洗錢等罪嫌起訴。(記者孫義方攝)
〔記者孫義方台中報導〕台中市謝姓男子等人以每月一千二百元至兩千元租金,登廣告對外向人租借蝦皮賣場帳號,再轉租給大陸網拍業者,販售仿冒商品牟利,檢警估計謝男集團獲利超過三千萬元,檢警今年二月間發現異狀展開調查後,陸續收網帶回謝男等十二人,偵訊後聲押謝獲准,全案十六日偵結依洗錢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說,謝姓男子(三十五歲)等人成立「菁鼎選公司」,從民國一一二年八月開始,透過社群平台及公開召募廣告,以每月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租金,吸引不特定民眾出租蝦皮帳號,以公司名義與出租人簽定帳號租賃契約,要求出租人協助完成帳號驗證、金融帳戶綁定,轉手以每月人民幣一千一百元至兩千元(合台幣四千四百元至八千元)不等金額轉租牟利。
檢警調查發現,該集團分工縝密,從廣告設計、帳號招募、合約簽定、帳號驗證、金流處理至與大陸電商對接,每一流程均有明確分工與專業操作,另外部分上架商品則涉及侵害知名品牌商標權。經清查九百六十四個蝦皮帳號,該集團向大陸電商收取轉租金,金額達三千三百八十一萬餘元,大陸電商所得貨款更逾四億一千九百七十萬元,謝男集團利用層層金流轉帳、虛擬貨幣及現金交付等多元方式掩飾資金流向,規避洗錢防制規範,危害金融秩序、智慧財產權。

台中市謝姓男子等人鑽空子,自認聰明做起蝦皮賣場帳號兩岸租用撈錢生意,被控洗錢起訴。(記者孫義方攝)
台中地檢署發現,該公司近年來頻繁對蝦皮帳戶申登人,提出侵占告訴,且屢遭商標權人控告冒用商標,認有犯罪嫌疑,主動簽分,指揮專案小組深入調查、長期蒐證,今二月十七日搜索,帶回謝男等十二人到案,偵訊後聲押謝男獲准,其餘人等以五萬元至十五萬元交保,十六日偵結,依洗錢、違反商標法等罪起訴。
此外,帳號出租人也涉違反洗錢防制法的收受對價提供帳戶罪嫌,檢方也依台高檢今年四月二十四日召集「偵辦出租蝦皮帳號案件研商會議」結論,針對居住於台中市轄內一百四十三名帳號出租人展開偵查,已經通知一百三十人到案說明。
台中地檢署強調,依據現行洗錢防制法,凡無正當理由交付、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無論是金融機構帳戶或綁定金融帳戶之第三方支付帳戶(例如本案蝦皮帳戶),皆屬違法,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一時利益出租帳號淪為犯罪集團利用之工具,還要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